音很好听,他的笑容很干净。
那个笑容定格在我的生命里,像诸神赐予的光。
如今想起,虽恍若隔世,却也有种若如初见的苍凉。
程先生很聪明,南瓜马车很快搭好了,他还回头跟我讲笑话,我一高兴,整个人就放肆起来,打闹时一个黑黑的手印就摸在他白衬衫上了,我像被打回了原形,手足无措地看着他,可他一点都不在意。
他扯着我嘴角说,你要多笑,你笑起来多好看啊。
后来的很多年,不管生活将我折辱成什么模样,我都记得他的话,我都将自己洗得干干净净、体体面面,还有,多笑。
幼儿园结束后,我们因为学区问题分开了,直到大家考上了同一所重点初中。报名那天,人声鼎沸,我在茫茫人海里一眼就认出了他。
他还是那样干净,眼神纯粹。可他不记得我。
这怪不得他,我生了病,变得很胖很胖,足足有一百六十多斤,整个五官严重变形,他和朋友们有说有笑地走过我身边,一个目光都没有赏给我。
再者,我的家庭条件也不太好。
我妈妈患有精神分裂症,我不知道爸爸是谁。应是有人占了她的便宜。
外公去世得早,我和外婆相依为命。捕风捉影的一小撮同学说我是野种。是啊,我真的就是野种。
因为家庭和外形,我的确自卑。
同学们也对我不太好,背地里给我起了许多侮辱性的绰号。
我是众人调笑的对象。
如果他们想羞辱哪个男生,就嘻嘻哈哈地造谣说他跟我搞对象,然后那男生就恼羞成怒,过来冲我撒火,好像不羞辱我一遍,就坐实了谣言似的。
最过分的是,一个男生,被他们造谣后,当场扇了我两耳光。为此,我外婆来了几趟学校讨说法。
那些人后来消停了,但这也不能改变,被我喜欢上是一件耻辱的事,这个事实啊。
所以,我不太敢跟程先生说话。
每每想跟他打招呼,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