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姜夏初陆怀宴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结完婚三年未见,离婚他急红眼姜夏初陆怀宴完结版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江柚初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送药的?她抬手摸了摸自己脸上的伤。都退婚了,送药怎么还轮得着让陆怀宴来送?这又是什么意思?她抬眸循声看向眼前的男人,在她开门后,他已经礼貌地往后退了一步。他站在门前,巷子的暖色路灯亮着,暖黄色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。雨比刚才大了些,他似乎是没预测到会下雨,所以也没打伞,是淋着雨过来的,如今那件白衬衫上交错着雨点,他面无表情,衬得整个人格外冷漠。像是那种连笑都不会笑一下的人。姜夏初深吸了一口气,藏在身后的手下意识地就攥紧了自己的衣角。姜夏初无法否认的是,陆怀宴的确是个很帅的男人,除了看起来有些难以接近外,那张脸长得近乎完美。只是现在看来,手里的那个药包和他有些格格不入。姜夏初抿了抿唇,不得不承认,曾经的陆怀宴确实是一个很让女孩子心动的男人...
《结完婚三年未见,离婚他急红眼姜夏初陆怀宴完结版小说》精彩片段
送药的?
她抬手摸了摸自己脸上的伤。
都退婚了,送药怎么还轮得着让陆怀宴来送?这又是什么意思?
她抬眸循声看向眼前的男人,在她开门后,他已经礼貌地往后退了一步。
他站在门前,巷子的暖色路灯亮着,暖黄色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。
雨比刚才大了些,他似乎是没预测到会下雨,所以也没打伞,是淋着雨过来的,如今那件白衬衫上交错着雨点,他面无表情,衬得整个人格外冷漠。
像是那种连笑都不会笑一下的人。
姜夏初深吸了一口气,藏在身后的手下意识地就攥紧了自己的衣角。
姜夏初无法否认的是,陆怀宴的确是个很帅的男人,除了看起来有些难以接近外,那张脸长得近乎完美。
只是现在看来,手里的那个药包和他有些格格不入。
姜夏初抿了抿唇,不得不承认,曾经的陆怀宴确实是一个很让女孩子心动的男人。
连她也是如此,面对着陆怀宴的时候,难以抑制自己的心动,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。
他以前哪怕只是随便带点家里的水果给她,她都会开心半天。
她还记得之前有一次,陆怀宴揣了一个苹果,见到了她之后,把苹果送给她了。
那个苹果,她揣在怀里是看了又看,一直傻笑着,却怎么都舍不得吃掉。
到后来,那苹果都蔫吧了,坏掉了,她才不得已将它给扔了。
可陆怀宴自始至终都是一副冷漠的样子,哪怕他们结婚了,也是如此。
思绪转回后,姜夏初收起了笑,眸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。
担心林青黎和方映秋误会,姜夏初转头对她们露出一个“放心”的眼神。
再次看向陆怀宴的时候,姜夏初的表情又恢复了平静无波。
“我们出去说吧。”
幸好正在下雨,天色一沉再沉,胡同里都没什么人了。
把姜夏初表情微小的转变看在眼里,陆怀宴方才微扬的唇角也趋于平静。
他下意识接过姜夏初手里的伞,就像是以前那样。
他打着伞,倾斜向姜夏初那边,把她遮挡得严严实实。
可是这次,姜夏初没有第一时间发现他的肩头会被淋湿,心疼地和他一起握着伞扶正。
不知道是天色太暗,还是她没有在意。
姜夏初知道陆怀宴是听了他妈妈的话才来的,她不会误会是他特意来的。
“陆大哥,谢谢你给我拿药,下次不用特意跑一趟了,方阿姨把我照顾得很好,也请你转达程阿姨,不用为我担心。”
陆怀宴喉头滚动了一瞬,他没有特意说,自己也给她拿了一副药。
只是叮嘱她了一句:“敷脸上的药一定要用,一天两次。”
“哦,好。”
姜夏初垂眸看着雨水滴落在地面凹陷处,激起一阵阵涟漪,和她此时的心情如出一辙。
她不说话的时候,总是喜欢低着头,让人看不清她的情绪。
可是陆怀宴莫名就是能猜到,她现在情绪很低落。
男人心里一软,叫了她的小名:“初初……”
姜夏初却像是被惊扰到一样,蓦地抬起头,眼里是诧异和冒犯。
“陆大哥,你不用特意这样叫我,免得别人误会。”
“以后你也不要来这里找我了,你们的心意我都领了。”
什么?
陆怀宴握着伞的手一紧。
不要来找她?
姜夏初点点头,胡同里一盏盏昏黄的灯才此时亮了起来,映照着她清澈的眸子闪烁着暖色的光。
她懒得跟姜红艳多费口舌,从河里爬起来到现在,她只觉得内心深处涌出一阵前所未有的疲惫。
尤其是对上姜红艳这个让她失望透顶的亲妈。
姜夏初进了家门过后,很自然地走向了采光不好的杂物间。
在这个家,姜红艳和何大垣住着朝向最好的卧房,另一间是给何依然的。
当初他们就没打算给姜夏初这个“外人”准备房间,毕竟她长年住校,这一家子人就更加心安理得了。
就连衣服也是,姜红艳很少给姜夏初买新衣服,让她穿亲戚淘汰下来的旧衣服就是了。
姜夏初从衣柜里翻出唯一一件比较新的的确良连衣裙,这还是她帮导师做事攒下来的工资买的。
走出去的时候,姜红艳还站在门口,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她:
“你就这么出去了?我给你准备了一件红色的……死丫头!你是没听到我说话吗?”
“你就不用来了。”姜夏初语气平淡,“免得一会儿你丢不起这个脸。”
姜红艳愣了半天,等她骂骂咧咧换上衣服出来的时候,哪里还有姜夏初的影子?
“疯了!这丫头今天是怎么回事?”
“她难不成还真的要跟陆怀宴退婚了?”
姜红艳难以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,既希望姜夏初跟陆怀宴这样的家庭永远不沾边,这样她就能离部队的人远一点。
可是她又不想放弃陆家给的丰厚彩礼,光是想到那一张张的钱要给出去,她就心疼。
姜红艳一拍大腿:“哎哟!这死丫头就没让我省心过,我真的是欠她的!”
此时的姜夏初走在自己走过无数次的胡同里,心里是前所未有的释然。
这么多年,从情窦初开的期待,到攒够失望的沉重,她很久没有如此轻松地走向陆家。
她和陆怀宴的婚事邻近几个胡同大院儿都是知道的。
所以此时不少邻里看过来,各种视线都有。
有诧异的,也有看好戏的。
姜夏初脸上只是大致消了毒,划伤明晃晃地摆在那里,她却格外坦然。
“姜红艳她闺女到底是怎么回事?怎么好端端的破相了啊!”
“还偏偏是在这订婚宴的大喜日子,这可太晦气了!这丫头真是不小心!”
“要是我家闺女嫁去陆家不知道多好啊,我家闺女可标致了。”
“你就想想吧,陆家是你能随便嫁的?”
“夏初丫头真是命好,可惜自己不珍惜这种好机会!怀宴现在可是军官了,军官太太破了相,带出去也不好看啊!哎!”
她们悄悄地在姜夏初身后嘀咕,她不用猜都知道他们说什么。
就像是此时,陆家一些远方亲戚齐聚在陆家大院儿里,像是看异类一样看着她。
陆怀宴的母亲程念华刚刚还在张罗着准备酒席,光是三桌就把她忙得够呛。
她刚还在念叨着“怎么到点儿了怀宴和夏初还不来”,现在听到姜夏初来了,外面动静却不太对劲。
程念华放下手里的东西,三两步跑向外面,却见热闹的宾客全都鸦雀无声。
而姜夏初站在门口,驻足不前。
仿佛和他们划清界限,是两个世界的人一样。
程念华第一眼就看到姜夏初脸上的伤口,心疼不已:“夏初丫头,你的脸这是怎么了?快给阿姨看看。”
“我没事的,谢谢阿姨。”姜夏初牵起唇角,笑了笑,“阿姨,抱歉,我跟陆大哥说好了,不结婚。”
“陆首长这婚事,还真是够坎坷的。”
“有一个姜夏初不算完,现在居然又把孟婉月给牵扯进来了。”
赵老太一拍大腿,语气特别唏嘘。
“我倒是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,姜夏初本来就长得不好看,现在更是直接毁容了,谁要是把她娶回家当老婆,以后的日子都得抬不起头。”
“陆首长这么好的小伙子,要是就这么白白耽误了岂不可惜。”
“幸好他俩现在已经退婚了,要我说啊,陆首长还是跟婉月更般配一点,人家这才叫郎才女貌呢。”
胡同里还是有几个正常人的,一听她这话,周围顿时有几个人露出了不太赞同的表情。
“般配不般配这种话,放在陆首长跟婉月身上不太合适吧。”
“他们两个再怎么说都是大嫂和小叔的关系,就算是陆家的老大不在了,他们两个也不能走到一块,这有悖人伦。”
周大娘向来跟赵老太臭味相投,一听这话瞬间就不乐意了。
“怎么就有悖人伦了,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代,思想怎么还跟以前一样封建。”
“人家陆首长选择跟谁在一起是他的自由,他要是真想跟婉月结婚,难道还有人拦得住不成。”
两个老太婆嘴里嘀嘀咕咕的。
“再说了,当初如果不是陆首长的大哥率先看上了婉月把她娶回了家,那现在婉月就应该是陆首长的老婆才对。”
“两人经历了这么多波折,最后兜兜转转的还是走到了一起,这可是天大的缘分啊。”
这两个老大娘是出了名的嘴碎,没理也能扯三分,白的都能被她们说成黑的。
邻居们自知口才比不过,也相信以陆怀宴的人品,绝对干不出这种违反道德的事来。
纷纷摇着头,回家去了。
刚才还热闹不已的街道,瞬间走得空空荡荡。
赵老太跟周大娘还不乐意了:“嘿,我们夸几句婉月怎么了,真不知道这些人反对个什么劲。”
却谁都没注意到,已经走到胡同口背对着她们的孟婉月,脸色忽然变得格外难看。
像陆怀宴这么优秀的男人,凡是跟他接触过的异性,怎么可能会不对他生出好感。
孟安瑶也是其中一个,虽然因为家教的原因,她不好意思直接把自己喜欢别人未婚夫的事情说出口。
但她喜欢陆怀宴这件事,已经有很多年了。
本来听到周大娘跟赵老太说陆怀宴已经退婚的事情时,她心里还很是喜出望外。
唇角都要上扬到太阳穴了,却不想都还没来得及高兴上多久,就又听到她们说觉得陆怀宴跟孟婉月在一起会很般配。
孟安瑶脸上的表情瞬间僵硬住,心里更是呕的要死。
这几个老东西难道是瞎了眼不成,真不知道在这里乱点些什么鸳鸯谱。
陆怀宴跟孟婉月之间怎么可能会合适。
结过一次婚的女人本来就已经不值钱了,更别说孟婉月嫁给的还是陆家的大哥。
不管是出于道德,还是部队那边的规定,陆怀宴都是绝对不可能会跟她在一起的。
也只有这些老不死的脑子糊涂了,才会在这里乱说话。
要不是怕妈妈知道了生气,孟安瑶非得收拾她们一顿不可。
算了,自己是什么身份,犯不着在这些嘴碎老太婆身上浪费精力。
孟安瑶深吸一口气,接着往胡同外面走去。
原本啃着饼子一脸不悦的少年,在听到“夏初姐姐”这四个字后,突然黑眸一亮,“夏初姐来了!?她来找青黎姐吗?”
杜大婶落座在一旁的椅子上,摇了摇头,又点了点头,“算是,也不算是,她应该会在这呆一段时间。”
“你夏初姐退婚了。”
“对了,她还和家里人断绝关系了,现在和你青黎姐待在一起。”
“退婚!?”
贺凌轩只抓住了这一个词,一脸的惊喜,别提有多高兴了!
在他眼里,任何人都配不上夏初姐,当初听到她要嫁人,他难受了很久才强迫自己接受了这个消息。
他那时候就在心里暗暗发誓,如果那个男人对夏初姐不好,他就直接冲去他家里,狠狠地教训他一顿。
“是啊,退婚了,妈先不跟你说了,我得去摘菜。”说着,杜大婶就起身准备往外走。
她刚走两步,又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,转过头看向贺凌轩,嘱咐道:“大壮,记得写作业啊!”
贺凌轩刚还沉浸在喜悦之中,一听到这个词,立马就漏气了,冲向杜大婶的方向,强调道:“不许喊我大壮,我再也不是以前的小胖墩了!”
原本正往厨房走的杜大婶脚步顿了顿,扭头看了一脸义愤填膺的儿子:“……”
她沉默了片刻后,开口道:“行了赶紧写作业吧,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了。”
贺凌轩没急着回话,将自己的书包放在腿上,收拾着自己的书,抬头,看向了隔壁的方向,黑眸闪烁了一番。
估计现在夏初姐已经很累了,也到了吃饭的点了,他就不去打扰了。
他从书包里抽出了一本书,默默地攥紧,脑海中全是她的身影。
以前他就喜欢姜夏初,只是那时候他年纪小,只敢将心思藏起来,不敢让她发现。
如今他已经长大长高了,马上都要成年了,已经是一个大人了。
他对姜夏初的心意还是没有变过,他喜欢她。
他看向门口站着的杜大婶,语气格外坚定,“既然夏初姐退婚了,那让我来娶好了,我肯定比所有男人对她都好。”
听到自家儿子这番自信发言,杜大婶摘着盆里的菜,一脸的无语,转头看向他,翻了个白眼,无情吐槽道;“你这样,拿什么娶人家?夏初那姑娘那么优秀,你觉得你能配得上吗?不是妈打击你,你能不能有点自知之明?”
“夏初长得漂亮,学习好,跳舞也漂亮,到时候还要进文工团的,你呢,你有什么优点?靠你这张脸啊?你觉得人家能是这么肤浅的人吗?”
杜大婶一边揪着菜根,一边开口嘟囔着。
被自己亲妈这么一顿怼,贺凌轩哪里受得了,直接起身走到了她的身边跟她理论,“那咋了?我可以变得优秀!我就是喜欢夏初姐,这辈子我非她不娶!”
杜大婶听完,只觉得没眼看。
“你不娶倒好呢,省了我那么多事……”
贺凌轩当即便打断了她的话,“好?哪里好了?娶夏初姐难道不好吗?”
杜大婶撇了撇嘴。
自家这儿子,虽然长得好看,个子蹿得高,但除了这,还有啥优点?
人家姜夏初又漂亮性格又成熟,哪里愿意陪他一个高中生闹?
夏初就值得找个更好的。
二人吵吵闹闹,声音不算大,但两家院子离得近,又不隔音,全被隔壁的人听了个清楚。
-
这个点整个巷子都比白天静了些。
林青黎正在院子里坐着,紧接着就听到了隔壁传来的声音。
紧接着,姜夏初突然觉得身上那股恶寒的感觉,竟然没了。
但她分明没来得及洗热水澡,也没顾上换厚衣服。
按理来说,应该是不会有这种感觉才对。
姜夏初还以为是自己出现了错觉,又低头看了几眼。
只觉得透过灵泉水,看到自己已经破相的脸,让她很是心烦。
正准备离开这里,去其他地方探索一下。
结果下一秒,姜夏初却忽然发现,自己手指尖上的划痕,居然消失不见了。
她眼神难掩诧异,将手指凑近看了又看,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“就算是用再好的药,伤口也不可能恢复的这么快吧。”
“怎么我一进来这个空间,手上的伤居然就自己痊愈了。”
不对,应该不是进入空间的原因。
姜夏初仔细观察了一下,发现自己的手指上,还残留着一些没有彻底干透的水渍。
这才想起,自己刚才就是拿这只手去清泉里面掬水喝的。
“难不成我手上的伤口之所以会消失,是因为这口泉水有特别的功效?”
姜夏初转头盯着清泉看了几眼,为了确认自己的想法,她将另一只手也伸了进去。
今天拿砖头砸何依然、胡飞和孙天伟他们的时候,她一个不小心,把自己的手弄得磨破出血了。
只是因为刚才事情多,再加上家里没药,这才一直没顾上处理。
之前没注意到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,现在回想起来,才觉得手疼的厉害。
姜夏初用手在泉水里面拨了拨,看着水面因为自己的动作,而泛起的阵阵涟漪。
一时间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好笑:“能出现这个空间已经够神奇了。”
“真不知道我脑袋里在想什么,居然还奢望这口泉水有治病的功效。”
她手上的伤痕愈合,应该是出于别的原因吧。
姜夏初这么想着,随意的将自己的手收了回来,甩了甩上面的水珠。
却忽然惊奇的发现,在离开水面的一瞬间,她掌心的擦痕,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了。
不过转眼的功夫,她的手就变得干干净净的,像是从来没受伤过。
姜夏初把自己的手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,这才敢彻底相信,眼前的一切不是她的错觉。
这口泉水,是真的有着神奇的效果。
她瞬间惊喜不已,赶紧站起身回了屋子,四处寻找起来。
最后在浴室里面,发现了一只没有被使用过的,崭新的搪瓷盆。
要是被姜红艳知道了,这些新的洗漱用品,肯定又会被她要走。
留着等何依然的东西用旧了,拿来更换。
但幸好姜夏初现在是在空间里面,再也不用为了其他人牺牲自己的利益。
她可以想用什么,就用什么。
带着激动的心情,姜夏初重新回到了露台上。
用搪瓷盆打了满满的一大盆灵泉水上来,就着刚才在浴室里面找到的香皂,认认真真的洗起了脸。
这口泉水占据的面积很大,不用担心会用完。
姜夏初一连洗了好几遍,发现自己脸上的肌肤变得光滑了特别多。
手摸上去的时候,感觉嫩嫩的像是刚剥了壳的鸡蛋似的。
之前因为清洗不到位而留下的那些死皮,仿佛全都没了。
甚至在用灵泉水洗过脸后,她脸上的伤口,明显也没有之前那么疼了。
姜夏初用水面当做镜子,不敢相信的又确认了好几下。
她没有女儿了。
想到此,姜夏初瞬间鼻尖酸涩了起来,耳畔不停回响着岁岁的声音。
上一世,岁岁跟着她的时候,吃了不少苦头,也没过上什么幸福的日子。
如今她重生了,拥有了这么好的地方和屋子,岁岁却没办法和她一起来享福。
从前,她一有什么都第一想着给岁岁,想看到她高兴的样子,如今却没这个机会了。
她都能想象到,岁岁看到这么漂亮的房子,会多开心多喜欢。
岁岁很乖巧很懂事,哪怕受欺负时,也不会掉眼泪,生怕让她担心。
以前,姜夏初还会因为岁岁过于懂事,而觉得有些愧疚于她。
她还没来得及带女儿过上好日子,就离开她了。
姜夏初越想越难受,心头像是有把刀子插了进来似的,疼得让人窒息,闷闷的。
姜夏初深吸了一口气,抬手将眼角滑落的泪擦去。
如今她再伤感难过也没什么用了。
她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绪,将眼下的日子过好。
她将窗户关上,又把搭起来的窗帘放下,落座在了一旁梳妆台前的椅子上。
桌上的盒子里放着木质的梳子,还有剪刀一类的东西,倒没什么稀奇的。
姜夏初便直接将梳妆台下的抽屉给拉开了。
里面的东西摆放的整整齐齐,放满了整个抽屉,看的姜夏初都有些哑然。
居然是各种各样的化妆品,还有一些护肤品,护发一类的。
因为姜红艳成日在她耳根子边上洗脑对皮肤不好,所以她以前基本上没用过这些东西。
姜红艳不准许她用,可何依然却有一整套。
她都默默地看在眼里,但知道她偏心,也没办法,只能将这些酸涩委屈全都咽进肚子里。
这抽屉里的化妆品,比何依然的看着似乎还要齐全,包装也更精致,瞧着便价格不菲,都是崭新的。
姜夏初又一次地忍不住感慨:这一世,她可真幸运啊。
有幸多了一个空间,空间里的好物件也一个比一个多,样样齐全。
到底是什么样的神人才能做出这种东西来?
她越想越觉得慨叹。
姜夏初看了眼桌上的木盒,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发卡,照着镜子,直接将厚重的刘海卡了起来 漏出了白皙饱满的额头。
姜夏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唇角微微勾起。
这么多年一直留着这么厚的刘海,好在额头也没闷出来什么痘,再加上方才用了那灵泉水洗脸,这张脸瞧着也算细嫩。
这种厚重的刘海,无论多漂亮的脸,都会压住个三四分。
如今撩起来,露出了整张脸,反而衬得脸更小,五官更加精致了。
姜夏初的脸很小,生来就是一双微微上挑的狐狸眼,但眼睛又很大,有些妩媚,但又不会过头,那双澄澈的眸子黑亮亮的,皮肤软白。
她很漂亮。
如若将刘海扎起来,这张脸怎么也数得上是十里八乡独一份的温软美人,又娇又媚。
只是左脸那道难看狰狞的疤痕多少都有些煞风景,不过已经比刚划伤时恢复了不少。
按照这灵泉水的治愈速度,估摸着不出三天,这道疤痕就成彻底的痊愈了。
姜夏初思索了片刻,不断回想着前世的记忆。
过了好些年,她的记忆都有些模糊了。
不过印象里,文工团的考核,就在她和陆怀宴订婚的下个星期。
结果那个眼瞎的姜红艳,满心都是那个心肠歹毒的何依然,从来没关心过夏初。
她有时候都怀疑,那姜红艳到底是审美畸形,还是单纯的眼瞎。
夏初长得这么漂亮,她每次却只知道夸何依然,贬低夏初。
那何依然,非要让她想一个词出来,她也只能说一个“能看”,哪里能和姜夏初的脸蛋比?
况且夏初的身材也特别好,虽然瘦,但该有的地方是一点不缺,腿比她何依然的命都长。
她不知道,姜红艳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态,能昧着良心说她丑。
想着这些,林青黎就气的厉害,冷哼了一声,一把挽住了姜夏初的胳膊,“夏初才是最漂亮的!比何依然好看一百倍一千倍!”
方映秋听到自己女儿的话,也赶忙点头,在一旁弱弱地表示自己的想法:“我也这么觉得,夏初是最漂亮的。”
姜夏初看她们俩这副像是护犊子一般的样子,忍不住轻笑了一声,配合着点头,“好好好,那谢谢青黎和阿姨夸我了。”
林青黎笑着,“不是夸,是实话。”
三人围在桌前说说笑笑,林青黎还时不时的拿起桌上的水果,喂到姜夏初的嘴里。
没一会儿,院前的大门突然被人敲响了。
“咚咚咚——”
“咚咚——”
几声敲门音特别的重,敲得大门都在抖,可想而知使了多大的劲。
听到这动静,院里坐着的三人都拧起了眉头。
还不等人去开门,透过大门,就传来了姜红艳尖细的嗓音,“死丫头,还不给老娘滚出来,你个杀千刀的,我知道你在这躲着!”
“老娘这次非得收拾你不行,家里没人,你倒是享受了,跑出来瞎混,家都被贼偷光了!”
姜红艳扯着嗓子直吆喝,“你还不快点滚出来!?还要我喊多久!你个不孝女!”
听到了这一番话,方映秋震得耳朵都有点疼,她揉了揉耳朵,脸上当即就覆上了一股子怒火,一下就听出了来人是谁,气的不行,撸起袖子就要起身。
“杀千刀的,我这门,都要让她给敲烂了!”
林青黎听着这骂的越来越重,也气的不行,黑着脸也要跟着方映秋一起上。
只有姜夏初不紧不慢,脸上也没什么表情,只有唇角还带着点弧度。
她起身,将二人给拦了下来,笑着道:“阿姨,青黎,你们坐这里歇着吧,这是我的家事,我自己解决就好。”
听到她这番话,方映秋脸上有些不放心,伸手拉住她,“夏初,真的能行吗?”
姜夏初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,拍了拍她的手,道:“阿姨,我会解决好的,不会让自己受委屈。”
听到她这么说,方映秋和林青黎才算放下心来,点了点头道:“那你小心,别让她欺负你了,我们在旁边看着。”
姜夏初点了点头,直接转身大步走到了门边,将落了的锁拿下来,打开了大门。
门外的姜红艳还在猛猛地敲门,使劲地推开。
结果猝不及防的门就开了,她没反应过来,踉跄了好几步,一下子重重地摔在了地上,摔得她嗷嗷直叫。
“噗——”
林青黎正在院子里看戏,第一眼瞧见的就是这一幕,忍不住轻笑了一声,默默地给姜夏初竖了个大拇指、
不愧是她的夏初。
这么一摔,估摸着姜红艳的老腰最少得疼三天,而且还没理挑姜夏初的不是。
姜红艳疼的龇牙咧嘴,听到林青黎的偷笑声,气得脸通红,等了半天姜夏初也不来扶自己,只能骂骂咧咧地扶着墙自己爬了起来。
刚起来,那腰就疼的厉害,她气的不行,一边捂着腰,一边指着姜夏初骂道:“你个死丫头,家里被偷的一粒米都不剩了,你还有脸在这里唠闲嗑!?”
“听说你还想着报文工团呢,你顶着这张脸去参加考核,你可真是心比天高,敢跟那些人比,赶上去丢人啊?你不要面子,老娘还要呢!还不跟我回去!气死我了!”
说着,姜红艳眼里有些猩红。
脑海里闪过了一个熟悉的身影,那人的身影还是在电视机屏幕上。
那个女人,一直是高高在上的模样,不仅身段好,脸也长得好看,唱歌跳舞都特别厉害,是人人都羡慕的女人。
那女人在电视上闪闪发光的时候,她却穿着一身的粗布麻衣,站在小卖部的门口,用别人的电视机看她。
想到此,她心底对姜夏初的恨意又多了几分。
她姜夏初就该跟自己一样,永远在底层,只能看着别人发光。
她紧紧攥着拳头,死死地瞪着姜夏初,怒声骂道:“你压根都不是这块料,我劝你还是别做梦了,跟老娘回家!”
说着,她伸手就要拉住姜夏初的胳膊,却没想到,被她灵活的躲开了。
见她还敢躲,姜红艳气得更狠了,劈头盖脸的又是一顿骂,“姜夏初,你别惹老娘,现在家里因为你,被闹得鸡飞狗跳!”
“给你寻摸了那么个好人家,你还给我闹退婚,现在家里还被偷了,什么也没有,人家给的彩礼钱也一分不剩了!你妹妹现在也进医院了,老娘连医药费都掏不出来了!”
“你就是个扫把星!有你这个女儿,我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了!家里如今出了这么多档子事,全都因为你,以后你老娘喝西北风,你喝东南风啊!?”
姜红艳的话说的特别难听,听得方映秋和林青黎都忍不住紧缩眉头,气得直冒火。
这些个事情,哪里跟姜夏初有关了?若非是她何依然先动手,先欺负了夏初,她怎么会还手?何依然又怎么会受伤?
那婚事也是被逼的,退婚不是很正常?
家里进贼这事,更怪不上姜夏初了,难不成还能是她找的贼?
扫把星、倒血霉这种话,都能用在自己闺女身上,这姜红艳也真是个神人。
这种人,还期望着子女对她好吗?
呸!不给她戳两刀都算是大孝子了。
如今还想给人拉回去当牛做马,送出去换钱,简直是异想天开。
姜夏初面上毫无波澜,只是眼中满是讽刺,平静地听她说完了一切,直接怼了回去:“无论是东南风还是西北风,都留给你们自己喝吧。”
姜红艳被她这一句怼的脸通红,支支吾吾半天:“你!”
姜夏初却是不紧不慢地抬眸看向她,反问了回去,“我怎么了?你要说,这些年你的偏心是假的吗?”
“我读小学的时候,你给何依然买了最新最漂亮的本子,我却只能用她以前用完的本子,拿橡皮一点一点地擦掉,这是假的吗?”
“你每天都偷偷给何依然的书包里塞果子,你以为背着我,我就不知道了吗?”
“她有喝水的杯子,你却只给我一个被热水烧的变形了的塑料瓶,这也是假的吗?”
“家里最大最漂亮的房间是她的,我却只能住不见光的杂物间……”
“我那床,你觉得能被称作是床吗?三块床板子一拼,板凳还是高低不平的,我每天睡着,身上都被硌出好几道印子,这些你关心过吗?”
也就是过几天。
文工团,她一定要考上。
可现在她突然变化太大,怕是会引起姜红艳的怀疑。
到时候她指定要多想,跑来质问她。
她攥紧了手里的玉佩,眼中满是坚定。
这玉佩她必须要保护好,决不能落入姜红艳和何依然她们的手中,也决不能被人发现。
既然如此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姜夏初想到这些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迟疑了片刻后,还是抬手将方才卡在头上的发卡给拿了下来,将刘海给放下了。
还是暂且先伪装着吧。
她拿起桌上的梳子,重新梳顺了自己的刘海,又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根眉笔,顺着那道快要愈合的伤疤描描画画,将伤痕画的更深了一些。
画完后,姜夏初看着镜子,总觉得少点什么。
视线落定在抽屉里的眼影盘,姜夏初眼睛一亮,拿出一个小刷子继续加深脸上的疤痕。
不过三两下,那个疤痕周遭瞬间红肿了起来,瞧着更狰狞可怕了几分。
姜夏初这才满意地将东西放下。
这效果不错。
前世,她最羡慕的就是看别人能够将自己画的漂漂亮亮的,打上粉底,涂上口红。
她花了很大的功夫去学习化妆,日日最大的烦恼就是如何将这愈合后留下的疤遮住,可总是不尽人意。
当初伤口太深,哪怕已经愈合了,却也还是留了一道凹凸不平的瘢痕,无论怎么遮,都遮不住。
很多次看到镜子时,她都会被自己的脸吓到。
不知道说服了自己多久,她才勉强能跟自己破相的脸和解。
但女孩子总是会有些爱美的,她看到别人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时候,总会有些卑怯。
她也是到后来才发现,自己的脸其实根本不难看,遮住那道伤疤,整张脸都没什么缺点。
尤其是她的那双狐狸眼,柔情似水。
毁容前,她就是个大美人了。
厚重的齐刘海藏着她的容貌那么多年,遮的人都看不清她的真实模样,所以也没人注意到她实际是个美人。
这一切,都是姜红艳的手笔。
也是在那个时候姜夏初才彻底地清醒,这一切的源头,不过是因为姜红艳不喜欢她罢了。
哪怕她再好看,姜红艳看到也不会欢喜。
每次她稍微想打扮一下,姜红艳总会在她的耳边念叨。
“你还不信妈吗?小姑娘留个刘海多漂亮!你以后就留着刘海,别卡起来,听妈的。”
“你化妆干嘛?我养活你这么大,就是让你不务正业,成天收拾折腾自己的吗?”
“别怪妈,妈是为了你好,化妆品对身体不好,用了脸上起疹子的,你这皮肤本来就不好,还想再严重吗?我可没那么多钱给你治!”
“你妹妹的化妆品?她那是皮肤好,能可劲地折腾!妈哪偏心了?再说了,你跟她比什么?她是你妹妹,你这做姐姐的,你就不能让着点她吗?”
“你别在这跟我闹脾气,那都是她自己攒着钱偷摸买的,我又不知道,你要有本事,自己赚钱去买啊。”
“别喊我妈,我没你这个女儿!”
“……”
耳畔不停地回响着当初姜红艳的话,姜夏初眼里的冷意愈发的浓厚。
想起这些话,她心就格外的冷寒。
当初她还因为姜红艳不喜欢她而心伤,如今重活一世,也算是彻底想开了。
既然她不喜欢自己,那她又何必傻傻地上前,讨不愉快?
所以她一直都在努力的学着照顾她,想让孩子成长为一个优秀又独立的姑娘。
但随着母女两人的朝夕相处,她们之间逐渐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。
再加上岁岁性格乖巧,特别好带,真的是个特别招人喜欢的好孩子。
姜夏初发自内心的喜爱上了她,也将宝宝视为自己的精神寄托。
就算是跟陆怀宴退婚,她都没有这么心痛。
但只要一想到自己很可能这辈子都见不到女儿,姜夏初心里就涌出了一种莫大的酸楚。
忍不住弯下腰去,难受到眼圈通红,都快要哭出来了。
“岁岁,妈妈真的很想很想你。”
“要是我还能有机会,再听你叫我一声妈妈就好了。”
姜夏初坐在空间里,思绪不停地飘忽,满脑子都是小姑娘的脸蛋和稚嫩的童声,忍不住收紧指尖,眼圈泛红。
……
过了好一会儿,她才调整好自己的情绪,长吐出一口浊气。
她缓缓起身,抬手扶上眼前的门把手,轻轻推开了房门。
入眼就是宽敞明亮的格局,大床上铺着柔软的褥子,一瞧就格外舒服,同她房间里那粗糙的料子一看就是天差地别。
她眼眸微转,看向一旁的梳妆台。
那梳妆台约莫有个一米长,桌子上还铺着块粉色碎花的桌布,桌上镶嵌着的镜子擦得格外干净。
看到这,姜夏初抿了抿唇,心中莫名酸涩。
家里偏心偏得很明显。
她在家里,甚至连个单独的床都没有,她一直以来睡的,都是之前妈妈用家里杂物间的几块破木板拼起来的,底下搭着俩椅子,就算是她的床了。
每次蜷缩在那床上睡觉,她都硌得浑身不舒服,稍稍一翻身,就“吱呀”作响。
而何依然的房间却什么都有。
她妈姜红艳却每次都借口让她让着妹妹,哄着她敷衍她,说下次一定给她换一个。
可这个下次,她等了好久好久都没有等来。
姜夏初走向梳妆台的位置,看着桌上摆着的两盆绿植,伸手轻轻捏了捏翠绿的叶片,心情缓和了几分。
果然,绿色的东西会让人心情变好。
她一直都很喜欢花花草草。
她看向一旁的窗户,外面的光线格外明亮,透过窗户缝洒进来。
她将窗帘撩起,推开窗户后,光打在脸上,有些刺眼。
她抬手捂着眼睛缓了一会儿才适应,紧接着便看到了窗外的一片青绿。
一块不大不小的土地就在视线之内,周遭还有好多茂盛的树木。
看到这,姜夏初突然眼睛一亮。
这土质一看就是顶好的,随便撒点种子都能长得很好。
这是宝啊。
姜夏初微微扬唇,一会儿就已经想好这一块地该怎么利用了。
她要划分好,种上自己喜欢的蔬菜水果,还要专门留一块出来,种上她喜欢的花。
她站在窗边,手搭在窗台上,眉眼弯弯地看着空间内的景象,越看越觉得这一切都格外的虚幻。
美好到像是在做梦一样,她有些难以置信。
上一世,父母偏心,丈夫不爱自己,她看似有家,可却从未真正的拥有过家,在哪里都是被凑合。
没想到这个家,居然在这里实现了。
姜夏初越想越发的感慨,脑海里浮出一个小小的身影,下意识地就转过头,“岁岁……”
结果视线里却什么也没有。
那个日日笑嘻嘻看着自己的岁岁,已经不见了。
最新评论